法学院


      法学院前身为原吉首大学政法学院法学系,2004年7月成立独立的法学系,2005年5月正式更名为法学院。

      法学院现拥有一支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学术骨干为主体,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教学和科研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31名专职教师中,教授3人,副教授6人,讲师16人,助教6人;博士和在读博士6人,硕士和在读硕士20人。并已拥有1个理论法学硕士点。 

       法学院下设三个教研室:理论法学教研室、刑事法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两个研究所:公法研究所、私法研究所及一个社会服务机构——吉首大学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同时建有法医学和刑侦技术实验室、多功能模拟法庭等先进的教研辅助设施,并与周边地市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部门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已建成16个法学教学实践基地。

      在人才培养上,根据社会需求,立足民族地区,将“面向全国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作为人才培养的根本目标,并以此为导向不断创新教学模式,突出以课程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创新为核心推动专业建设,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教育和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法学院法学专业于1988年开始招收法学函授专科生,1996年开始招收法学全日制专科生,2000年开始招收法学全日制本科生,2004年取得法学学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理论法学申报硕士点成功,形成特色鲜明的培养方向。截止2005年,法学院共为社会培养了各种形式的法学专业毕业生4000余名,一大批法学专业的优秀毕业生正活跃在祖国各地、社会各条战线和各个部门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法学(专业代码:030101·文理兼招·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科学的民主法治信念、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与系统法学知识、熟练的法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知识面广、表达沟通能力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能在各级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部队和各类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从事相应工作的应用型高级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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