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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宁夏大学等四所高校“民族学研究生培养合作交流项目协议”签署仪式在银川市举行

时间:2019-07-08 作者:吴合显  点击:[]

  本网讯(吴合显)7月7日上午,吉首大学、宁夏大学、广西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四校民族学研究生培养合作交流项目协议”签署仪式在银川市宁夏大学政法学院会议室举行。签署仪式由宁夏大学政法学院民族学教授孙振玉主持。

 

 

图为参加仪式的全体人员合影

 

  孙振玉教授首先介绍了民族学研究生培养合作交流项目的目的、目标、内容和意义。他指出,培养合作交流项目在帮助研究生通过学校课堂获取专业知识的同时,更通过社会实践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消化,最终转化为个人实际能力。

 

  随后,吉首大学罗康隆教授、宁夏大学孙振玉教授、广西民族大学王柏中教授和贵州民族大学杨昌儒教授分别代表学院签署了项目协议。罗康隆教授在讲话中提出,民族学的精神理念就是“从田野中来,到田野中去”。田野调查是民族学必备的基本技能和素养,强化田野实践教学更是培养研究生掌握这一技能以及具备这一素养的重要环节。另外,实施民族学研究生培养合作交流能够拓展研究生民族学知识的视野,提升研究生田野实践的能力,联合推动中国民族学的发展。

 

  “四校民族学研究生培养合作交流项目”的签署和实践,不仅有利于强化教学效果,更能促成高校之间、教师之间的经验交流以及研究生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友谊。项目协议签署后,将正式开展为期8天的教学与实践活动。

 

  (责任编辑:苏卫平 投稿邮箱:jsunew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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